行政不作为问题,是行政法学理论界的新热点,也是执法和司法实务界的老难点。论文即该课题为研究对象,并结合其他法学领域和其他国家相对成熟的不作为理论,对行政不作为及其救济等问题作出了探讨。本论文共设三大部分。第一部分“行政不作为的概念分析”,文章先用“三鹿奶粉事件”做引子,引出本文论题“行政不作为及其法律救济”。再由中国行政不作为理论研究成果逐步深入行政不作为的理论层次,对其定义进行界定,并通过概念的分类、对比进行概念的辨析。第二部分“行政不作为侵权的危害及其法律责任”,这一部分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文章通过对行政不作为对行政相对人带来的危害、为国家带来的危害、为法律制度带来的危害几个方面深入分析了行政不作为侵权的危害。二是笔者再通过行政主体与行政公务人员承担的不同责任对行政不作为侵权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第三部分“行政不作为法律救济分析”,在这一部分文章中笔者首先通过行政不作为法律救济的域外法比较分析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行政不作为救济理论中的不同,在通过行政不作为的侵权救济模式分析了现有的行政不作为的几种救济模式。最后对行政不作为侵权责任追究途径通过中外对比与借鉴将我国的行政不作为的救济途径进行完善。
本文来源: https://www.lw50.cn/article/d3d2a8ac722610697f157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