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度假最早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法国的阿尔卑斯地区,后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成为风靡全球的休闲旅游度假方式。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分时度假酒店的概念才传入中国。虽然多数人对此还很陌生,但是其发展势头强劲,目前我国已经有许多家公司加入了国际分时度假交换公司。由于分时度假,在我国是一种较为新型的制度,虽然现在在我国有较大的发展,但人们对其还是不甚了解,并且缺乏配套法规对其进行规制,使得买受人的权利常常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本文就是围绕着权利为主线展开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围绕着买受人权利的基本内涵、内容、和特征对这种权利进行了界定;第二部分就是通过第一部分对买受人权利的界定,对买受人的权利性质进行了深入详细的分析;第三部分通过阐述分时度假买受人权利与现有法律及理论的冲突进一步深化了对买受人权利的认识;第四部分在前文的基础上,列出了应该着重保护买受人权利的几个方面,并借鉴其它相对较为成熟的国家地区的立法例,设置一些对立性的义务更好的保护买受人的权利,以期能使我国的分时度假能够尽快成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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