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畴是对存在的事物特别是实体予以规定以揭示其本质的思维形式,它通常通过概念的形式来表达事物或实体的本质,它是衡量一门学科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之一。在范畴的框架内,才能真正揭示出研究对象的本质及其与所指的相关对象的关系,进而搭建起一个经得起理论推敲与实践检验的,逻辑严谨、论证缜密、叙述完整的学科体系。德育是一种培养品德的教育活动,是学校全面发展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集中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教育性质和教育目的。德育也是德育理论中的核心概念,在近半个世纪中,它的内涵和外延在不断发生变化,从最初的专指道德教育发展到今天包括了道德教育、政治教育、思想教育、法纪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等在内的广义概念,在理论和实践上带来了不少值得研究的问题。论文尝试运用范畴论的思维或框架将“德育”这一概念作为本文的逻辑起点,并以此反思德育原理学科体系中存在的逻辑问题。论文先从“德育是将社会道德转化为个体品德的教育活动”的定义入手,对道德教育与政治教育的显著区别进行了阐述和分析;再从“德育是将社会规范转化为个体品德的教育活动”的定义入手,阐述和分析了社会规范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关联与异趣,并对我国目前广泛使用的德育概念存在的合理性和弊端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与看法;最后指出:德育范畴应以道德教育为核心概念和根本子属范畴,法制教育与纪律教育可以纳入德育范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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