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征用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论文摘要
行政征用是国家以其公权利制约私有财产权的行为,是国家以行政方式取得财产的一种重要手段。本文从行政征用的理论入题,对行政征用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和界定。通过对国外相应制度的比较,总结出各国行政征用制度中共同具有的规律性内容。本文在对国外相应制度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分析我国行政征用制度存在的缺陷,进一步对我同行政征用制度改革方向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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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引言第一章 行政征用的涵义一、外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对行政征用涵义的界定二、国内对行政征用涵义的界定第二章 行政征用制度的比较一、法国、德国及我国台湾地区行政征用制度的确立二、体现在各国行政征用制度中的适法性要件第三章 我国行政征用制度的现状分析一、行政征用制度缺乏完整的法律体系二、行政征用立法指导思想保守三、行政征用立法过于原则、概括四、行政征用立法对公共利益缺乏统一的判断标准五、行政征用立法的补偿规定不完善六、行政征用立法缺乏公正的程序条款七、行政征用立法所缺乏对违法征用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规定第四章 我国行政征用制度的架构与完善一、完善行政征用的法律体系二、加强立法对公共利益的认定和解释三、完善行政征用程序四、明确补偿标准结语注释参考文献论文摘要(中文)论文摘要(英文)后记导师及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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