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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权利”的引入与运用

论文摘要

西方“权利”虽然与传统资源中的“民本”“分”这些概念在文化中的功能类似,却具有非常不同的自在逻辑。本文呈现了一段“权利”在进入中国语境的初始阶段,中国是如何运用传统词汇以及制度理念的资源来理解和接受“权利”的。在翻译中,“权利”没有摆脱古典中文对“权利”的释义,并在字面上缺失了西方概念中极为重要的“正当性”,使“权利”的意义摇摆于中文与英文之间;宪法上,传统统治逻辑以及制定宪法的“择优”机制,使“人民权利”始终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民事领域,在没有及时制定出民法典的情况下,中国人利用传统资源包括审判判词、刑法典以及民事习惯,直接予以“权利”话语的转化。在这些层面上“权利”的运用,说明了传统资源始终在其意义上占据主导地位,从而掩盖了“权利”真正的含义。

论文目录

  • 摘要
  • 导言
  • 一、学术回顾
  • 二、RIGHT的几种中文翻译
  • (一) 滑达尔《国际法》的翻译
  • (二) 丁匙良翻译《万国公法》
  • (三) RIGHT的其他译法
  • (四) 小结
  • 三、"权利"在制度建构中的运用
  • (一) 政治性"权利"
  • 1、清朝末年仿行宪政中的"权利"
  • 2、南京临时政府与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宪法中的"权利"
  • (二) 民事权利
  • 1、王朝"新式审判"中的"权利"
  • 2、清代刑法典中的"民事条例"
  • 3、民事习惯调查中的"权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相关论文文献

    本文来源: https://www.lw50.cn/article/f604652317f09f2d01f8b3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