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寺院经济文书是研究敦煌寺院经济的基础,从文书的本身属性看可分为牒、历、书、契等二十多种,文书中注、画押、勾等符号的普遍使用,说明这一时期的文书技术进一步成熟。敦煌教团的都僧统、寺主、直岁、所由、阿阇梨等僧官和僧职人员都是教团的财产管理人员。敦煌教团的财产管理机构有儭司、行像司和功德司等10多种。算会和点检是当时敦煌寺院财产管理的两种重要方式,这两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现代会计的内部控制思想。敦煌寺院财产管理中体现了四柱结算、会计文书格式化和复式记账等会计思想,也体现了临任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送达审计与就地审计相结合等审计思想。在敦煌寺院中,普通僧众参加寺院的经济管理,僧官和执事僧组成财产管理小组共同管理寺院的财产,僧官的任免须经僧众的同意,僧众和寺院依附阶层可向僧官申诉以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这些都是寺院财产管理民主性的体现。形成民主性特点的原因有:佛教教义含有民主化的思想;经济活动成为敦煌寺院僧官日常事务的重点;敦煌教团是一个整体,需要进行民主化管理。敦煌寺院的财产管理也存在着弊端。敦煌寺院的财产管理状况,说明了当时敦煌的寺院经济发达,也说明了世俗化的中国佛教在唐宋之际已经形成,这是唐宋变革在佛教领域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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