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地方审判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地方审判制度

    论文摘要魏晋南北朝时期在地方上以州、郡、县为基本的审判机构构成,州、郡、县的长官可管辖的案件范围十分广泛,从轻微的民事案件到罪至大辟的严重的刑事案件皆在其管辖范围之内。州刺史还...